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2025〕04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鹰潭市鸿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14955.18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8日,本行与鹰潭市鸿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二年,授信金额14955.18万元。鹰潭市鸿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斌,由本行大股东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鹰潭市鸿盛置业有限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鹰潭市鸿盛置业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鹰潭市鸿盛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金城花园别墅中二西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3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材销售等。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3.85%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4955.18万元,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资本净额(259425.35万元)的5.7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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