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2025〕03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鹰潭市国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150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8日,本行与鹰潭市国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二年,授信金额15000万元。
鹰潭市国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饶俊,实际控制人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鹰潭市国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鹰潭市国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鹰潭市国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号审计大楼四楼整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饶俊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砌块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3.85%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5000万元,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资本净额(259425.35万元)的5.79%,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