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农商银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顺,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3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于都县长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新区龙溪路南侧、思源大道西侧(长征学院综合楼1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食品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电影摄制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婚庆礼仪服务,办公服务,娱乐性展览,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日用百货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票务代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销售,销售代理,打字复印,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中介代理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持有我行股金2354.1万股,占比7.6146%。于都县长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00%,于都县长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于都县财政局,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级机构,对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我行持股7.61%,为我行主要股东,故认定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我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5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关联方在本行集团统一授信25488万元,其中:于都县创佳投资有限公司6400万元、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6000万元、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于都县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万元,江西沃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998万元、于都县雩润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0万元、赣州老区直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元、于都县博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40万元、于都长旅红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300万元、于都县起元宾馆有限公司1000万元、于都县长征宾馆800万元、于都县于阳旅行社有限公司500万元、于都县长旅供应链有限公司1000万元、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0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金额合并计算后总计2.5488亿元,本行2024年12月末资本净额18.98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3.43%,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5.8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5年3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5年3月6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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