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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要求,按照《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现将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有关信息情况披露如下,供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等查阅: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监事会、经营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行第二届董事会会议于2022616日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正文及附件。

     (三)2022222日,银保监监管组会同本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三方会谈。

  • 赣州恒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日明、行长潘其森、副行长赖建平、监事长罗忠钦、副行长曾宇,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为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日明,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20号,邮政编码34220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5JFX52Y,金融经营许可证号码B0968H336070001,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赣州恒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计报表编制依据

   会计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本制度》;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四、业务经营情况和服务特色

   (一)2021年末,全行资产总额81.28亿元,较年初上升10.01亿元,其其中各项贷款余额57.14亿元,较年初净增6.01亿元,增幅11.74%,完成全年信贷投放任务的102.56%,存贷比例为99.35%,新增贷款占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25.94%。负债总额73.36亿元,较年初上升9.24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7.52亿元,较年初上升3.14亿元,增幅5.77%占全县存款新增数的520.01%。2021年末,全行不良贷款余额1.10亿元,不良率1.93%,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14.94%;拨备覆盖率306.25%。总收入4.63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4.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79亿元,增幅23.85%,百元贷款收息率为6.62%。总支出3.46亿元。利润总额1.17亿元,净利润0.88亿元,较上年增加0.05亿元,增幅5.60%,上缴各项营业税及附加0.96亿元。(二)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本行依靠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及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培育和发展长期稳定的基本客户群。坚持支农支小战略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全行上下联动,各部门横向联动的营销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扩面、提额、增效”工程,为全县农户、信誉好盈利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和城镇居民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保证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在贷款结构和方式方面保持了较强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融资服务需求。

   (四)普惠金融

  1.基本情况

   本行坚持支农支小战略理念,全面深入开展“扩面、提额、增效”工程,加大对县内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本县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21年12月末,寻乌农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57.14亿元,比年初净增6.01亿元,增幅11.74%剔除票据之后的增幅为10.13%。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5.08亿元,比年初增加1亿元。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48亿元,比年初增加1.83亿元,增幅15.70%,高于各项贷款不含票增幅的5.57%,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贷款户数9778户,较年初增加6户,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年化利率6.20%,较年初下降0.02%,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29%,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64个百分点。实现了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

     截至2021年12月末,本行监管评级自评2C级,各项监管指标均达要求。

     2.小微企业服务具体情况

    ①网点服务情况。寻乌农商银行下辖21个网点,均可办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②小微及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小微企业建档评级户数18902户。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9778户、余额13.48亿元,余额比年初增加1.83亿元,增速15.70%,完成当年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的100.48%,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不含票据贴现5.57个百分点;平均加权执行利率6.2%,比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29%,控制在不高于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的要求内。

   五、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

    (一)相关风险指标状况

项目

指标值

2020年末

2021年末

资本充足程度

资本充足率

≥8%

14.50%

14.94%

核心资本充足率

≥4%

13.42%

13.85%

准备金充足程度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50%

288.42%

306.25%

贷款拨备率

≥2.5%

5.65%

5.9%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

≤4%

1.33%

1.30%

不良贷款率

≤5%

1.96%

1.93%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

≤100%

94.28%

91.77%

全部关联度

≤50%

4.65%

4.89%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比例

≥25%

45.55%

47.77%

核心负债依存度

≥60%

79.03%

67.15%

流动性缺口

≥-10%

65.58%

60.75%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45%

34.32%

32.5%

资产利润率

≥0.6%

1.23%

1.16%

资本利润率

≥11%

12.02%

11.72%

     (二)流动性风险状况

     2021年末,我行的流动性指标具体情况如下:流动性资产总和14.59亿元,流动性负债总和30.54亿元,流动性比例47.77%,超过银监部门流动性比例大于等于25%的规定指标。核心负债总和49.26万元,负债总和73.36万元,核心负债依存度67.15%,超过银监部门核心负债依存度大于等于60%的指标规定。流动性缺口总和15.67亿元,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总和25.8亿元,流动性缺口率67.15%,超过银监部门核心流动性缺口率大于等于-10%的规定指标,整体流动性充足。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本行建立“董事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到了全行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

2021年,本行以深入贯彻国家、监管部门消保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联社2021年年会消保工作部署为总思路通过加强履职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抓好投诉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信息保护、强化考核评价等六个重点工作为抓手,达到强化消保意识,落实消保责任,完善消保机制,提高消保工作质效,提升金融消费者服务认同感和满意度,提升我行企业形象的目标。年度内未发生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投诉、举报并查证确有相关事实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按《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关联方进行了审核认定。2021年末,行的关联方均为关联自然人本行内部人及其近亲属,持股比例由年初的9.8366%下降为8.4613%。

本行关联方在本行的关联交易目前只有贷款授信,无其它同业、理财等,且均为一般关联交易,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至2021年末,本行关联方授信总额3768.95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4.89%,符合银保监会监管要求。

  • 面临的各种风险及相关对策

   本行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操作性风险等。由于本行对这些风险认识充分,应对措施得力,有效防范了各种风险。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针对信用风险,采用了标准化的授信政策和流程。每年年初根据国家、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及金融市场状况,结合本行的财务状况等,制订本行信贷政策和指引,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规范操作,规避信用风险。

    2.针对流动性风险,加强和完善流动性业务指标的监管,规范各网点的经营行为,强化管理层的调控功能。强化存贷款的流动性监测。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存贷款的流动性进行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大额存款的流动、余额、结构及流向等关键性指标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同时设计压力情景,计算压力情景下相关指标的可能变动,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政策。提高零售类客户的存款比重,增加核心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形成合理的来源与使用分布结构,以获得稳定的、多样化的现金流量,提高流动性来源的稳定性,并减少对波动较大的债务的依赖;提高主动负债能力及筹资能力,改善期限结构错配状况,增强资产负债的匹配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针对利率风险,积极加强利率走势研判,及时修订利率管理办法,引导采用浮动利率;定期进行利率风险分析,努力使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相互匹配,减少利率风险敞口,降低重新定价风险。

    4.针对操作性风险,着力于强化内控管理,积极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系列活动,按季开展滚动式常态化风险排查,进一步强化专项审计检查,对重点业务进行重点监测,化解潜在的风险。同时相继制定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确保执行力度,实行全行机构和业务人员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并从审计监督、合规管理、法律保障、纪检保卫、人力资源管理、新业务开展、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六、公司治理信息

   (一)2021年召开“三会”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1)于2021年5月20日组织召开了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草案)》《寻乌农商银行2020年度支农支小及普惠金融工作报告(草案)》《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草案)》《江西寻乌农商银行内部审计章程(草案)》、关于修改《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召开董事会4次,对年度经营情况、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业务经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审议通过了《寻乌农商银行董事会工作报告》《寻乌农商银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重要议案。

   3.召开了4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并对高管人员的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等事项作了具体安排。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董事长1名、行长1名、监事长1名、副行长2名。平均年龄43岁,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初级职称5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年末持股

杨日明

党委书记、董事长

197308

三年

11241

潘其森

党委委员、行长

197210

三年

16560

罗忠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198306

三年

0

赖建平

党委委员、副行长

198308

三年

150446

曾宇

党委委员、副行长

198012

三年

0

凌金波

董事会秘书

198512

三年

138464

林艳阳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198905

三年

21012

周小薇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197812

三年

129685

李建

独立董事

196506

三年

0

严稽林

董事

196511

三年

1271806

陈志凌

董事

198501

三年

0

吴观林

董事

196703

三年

0

潘其煌

董事

196310

三年

66240

郭建丽

监事

197012

三年

82800

邱畅华

监事

196712

三年

536359

范东升

监事

197412

三年

369287

邝美珍

监事

197205

三年

496799

     2.现任董事、监事选举情况

    2019年11月15日经第五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董事会、监事会职务

杨日明

197308

中共党员

董事长

潘其森

197210

中共党员

董事

李建

196506

中共党员

独立董事

严稽林

196511

群众

董事

陈志凌

198501

中共党员

董事

吴观林

196703

中共党员

董事

潘其煌

196310

中共党员

董事

罗忠钦

198306

中共党员

监事长

郭建丽

197012

群众

监事

邱畅华

196712

群众

监事

范东升

197412

群众

监事

邝美珍

197205

群众

监事

   3.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经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赣州监管分局核准(赣银监复〔2016〕119号)、(赣银监复〔2017〕9号)、(赣市银保监复〔2019〕42号)、(赣市银保监复〔2019146号)、(赣市银保监复〔2019275号)、(赣市银保监复〔202058号)、(赣市银保监复〔202058号)、(赣市银保监复〔202059号)、(赣市银保监复〔202060号)等。

     4.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本行从业员工数为211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员工构成情况:

人员结构

人数

占总数百分比(%)

管理人员

36

17%

业务人员

174

83%

合计

211

100%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员工学历构成情况: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总数百分比(%)

本科及以上

149

71%

专科

39

18%

专科以下

23

11%

合计

211

100%

   (三)部门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报告期总行按照前、中、后台划分,共有11个部门,2个事业部,所辖20个支行;1个营业部。

   (四)年度报酬情况

   本行董事会根据《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人力资源相关基本制度,对执行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经营管理层和在职员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2021年度在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将岗位工资和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同时,在考核内容上对客户经理、综合柜员、委派会计和网点管理人员等不同的岗位实行差异化考核,根据其岗位职责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逐渐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员工贡献为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充分激励全体干部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创造社会财富。2021年度本行职工薪酬列支4017万元,其中:绩效薪酬2429万元。

   (五)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向现代银行迈进。本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下的授权经营体制,总行组织全辖开展经营活动,负责统一的业务管理,实施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调度、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下属各网点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六)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9年525日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建为独立董事,2019年7月10日经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核准其任职资格(赣市银保监复〔2019146号),2021年度独立董事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会议8次,主持召开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分析了当前金融形势,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2021年重要事项

    (一)最大10名股东名称及股金情况(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年末持股总额

持股比例(%)

股权状态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13.81

9.9794

正常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0.92

2.5111

正常

寻乌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16

1.2008

司法冻结

谢慧琳

境内自然人

165.60

1.0917

质押

严稽林

境内自然人

127.18

0.8384

正常

黄政

境内自然人

126.60

0.8346

质押

钟开祥

境内自然人

123.66

0.8152

正常

刘文洋

境内自然人

105.81

0.6975

正常

李文艳

境内自然人

104.35

0.6879

正常

刘宏英

境内自然人

104.24

0.6872

正常

     (二)股金结构及变动情况(单位:万股)

项目

2020.12.31

本年变动

2021.12.31

占总股本的比例

企业法人股

2098.48

41.97

2140.45

14.11%

员工自然人股

2140.52

114.14

2254.66

14.86%

社会自然人股

10632.91

141.33

10774.24

71.03%

合计

14871.91

297.44

15169.35

100.00%

      (三)2021年度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分立合并事项

      1.本行2021年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69.35万元,增加2020年度正常股息红利297.44万元。

      2.报告期本单位没有分立、合并事项。

   (四)本行股东大会2021年度会议于2022616日审议通过了《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股金红利比例为2021年度股金红利比例为12%(含个人所得税20%),其中12%为现金分红,按年末股金余额进行计算并发放。股金红利个人所得税由我行代扣代缴,转增股金的个人所得税全部从现金分红中代扣。

    (五)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八、信息披露时间和范围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已置备于本行官方网站,供各位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随时查阅。辖内各支行按照要求在其营业场所于6月30日前予以信息披露。

      上述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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