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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各位股东:
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水农商银行”)的筹建申请已获得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批准(赣银监复[2015]336号),根据吉水农商银行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吉水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决定召开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16年元月25日上午8:3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吉水县龙华中大道232号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吉水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2)审议吉水农商银行章程(草案);
(3)审议吉水农商银行“三会”议事规则;
(4)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5)选举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6)审议需由创立大会批准通过的其他事项。
4.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自然人发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创立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本人身份证;法人发起人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
(2)登记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月10日(10天);
(3)登记地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吉水县龙华中大道232号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大楼5楼计划财务部)。
5.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吉水县龙华中大道232号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大楼
邮政编码:331600
传真:0796-3522583
电话:0796-3526730 13879691258
联系人:张女士
6.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井冈山报》刊登的同时并张贴于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公告栏,充分告知广大发起人;
(2)会议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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