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报告经2025年4月10日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由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根据我国的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本年度报告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年度报告中所指“本行”或“本公司”均指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参阅本报告“经营情况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五、除特别注明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增减变化均为较年初增减金额。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本行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吉安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法定代表人:廖建伟
注册资本:740,871,819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2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02632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1236H336080001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及投诉电话:0796-8226211
联系电话:0796-8235588
传 真:0796-8235588
邮政编码:343000
官方网站:http://www.jxnxs.com/jansyh/index.html
二、各分支机构及营业地址
机构名称 |
联系地址 |
吉安农商银行营业部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2号 |
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249号 |
吉安农商银行广场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世兴庙1号 |
吉安农商银行城南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古南大道32号 |
吉安农商银行白塘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8号 |
吉安农商银行吉州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 |
吉安农商银行文山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后河信合新城嘉苑1-4幢19-23号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城北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83号 |
吉安农商银行银都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46号 |
吉安农商银行值夏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值夏镇芗城小区18栋 |
吉安农商银行井开支行 |
吉安市井开区君山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吉安农商银行河东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256号 |
吉安农商银行青原山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尚东国际公馆104、105、106、107号 |
吉安农商银行贸易广场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以东豪德星城鑫座一楼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天玉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天玉镇临江村105国道33号 |
吉安农商银行余家河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创天银兴广场一楼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兴桥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兴桥街45号 |
吉安农商银行曲濑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曲濑乡义山路27号 |
吉安农商银行长塘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塘镇商业街农贸市场西南面1-2层 |
吉安农商银行樟山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翡翠路66号宏阳鑫城(牛街)1#楼1-03号 |
吉安农商银行永叔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48号1楼北面 |
吉安农商银行滨江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路1号8栋 |
吉安农商银行富滩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街89号 |
吉安农商银行文陂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芗城路4号 |
吉安农商银行新圩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北大道1号 |
吉安农商银行富田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富白路47号 |
吉安农商银行东固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畲族乡东固街 |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项目 |
2024年 |
营业利润(万元) |
10789.47 |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
-8.27 |
利润总额(万元) |
10781.2 |
净利润(万元) |
7216.63 |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61500.95 |
65390.58 |
59620.02 |
营业支出(万元) |
39752.88 |
55319.48 |
48830.54 |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
102.65 |
-71.15 |
-8.27 |
利润总额(万元) |
21850.73 |
9999.95 |
10781.2 |
净利润(万元) |
16608.00 |
7150.11 |
7216.63 |
总资产(万元) |
2335886.74 |
2491625.02 |
2628898.77 |
总负债(万元) |
2158430.10 |
2312350.47 |
2442567.35 |
股东权益(万元) |
177456.63 |
179274.55 |
186331.42 |
存款余额(万元) |
1998665.84 |
2153619.50 |
2236367.07 |
贷款余额(万元) |
1654595.12 |
1708191.34 |
1633437.82 |
每股收益(元) |
0.23 |
0.10 |
0.1 |
每股净资产(元) |
2.44 |
2.47 |
2.52 |
资本利润率(%) |
9.62% |
4.01% |
3.95% |
资产利润率(%) |
0.73% |
0.30% |
0.42% |
成本收入比例(%) |
34.70% |
34.07% |
36.75% |
三、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主要风险指标 |
标准值 |
2024年末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177930.99 |
|
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177930.99 |
|
资本净额(万元) |
195345.21 |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11.65%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11.65%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2.79% |
贷款拨备率(%) |
≥2.5% |
7.16%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150% |
186.62% |
不良资产率(%) |
≤4% |
2.33% |
不良贷款率(%) |
≤5% |
3.84% |
存贷比例(%) |
67.23% |
|
流动性比例(%) |
≥25% |
54.17% |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项目 |
2024年 |
期初余额(万元) |
111352.42 |
报告期从本年损益中计提(万元) |
27090.1 |
报告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入(万元) |
/ |
报告期收回(万元) |
14143.06 |
报告期转出(万元) |
/ |
报告期核销(万元) |
38701.3 |
其他变化(万元) |
/ |
期末余额(万元) |
113884.28 |
五、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10781.2万元,同比减少781.25万元,降幅7.81%;缴纳当期所得税3564.57万元;实现净利润7216.63万元,同比减少66.52万元,降幅0.93%。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本行实现税后净利润7216.63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7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22万元。
第三章 经营情况与分析
一、金融服务开展情况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3.83亿元,较年初增加3.6亿元,增长4.78%。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2.22亿元,较年初增加1.49亿元,增长7.17%,高于各项贷款(剔除票据)增速11.75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户数3149户,较年初增加246户。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76%,较年初下降0.63个百分点。实现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的目标。
(二)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1.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本行坚持支农支小定位,全面构建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与长效机制。一是优化公司治理。全面完善公司治理,将普惠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开通评审绿色通道,建立灵活的分级审批机制,全面激活普惠金融动力。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制定拓面提额方案,积极贯彻落实贷款客户“三年翻番”工程,常态化开展“三项行动”,实现普惠金额“扩面、提额、增效”。三是优化差异化服务。针对新增和存量到期客户,根据贷款主体、担保方式、贷款金额等方面,实施差异化营销政策。
2.构建多元化普惠产品体系。一是丰富涉农金融产品。针对农村地区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需求,推出了一系列涉农信贷产品。财农通、农权贷等,专门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为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项目,有效解决了农村客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二是丰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结合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特点,依托人行企业收支流水大数据,推出“百福·流水易贷”。针对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推出“吉商易贷”。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推出青税贷、转企贷等特色信贷产品,通过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3.构建多层次普惠服务网格。为实现城乡居民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展服务渠道和模式,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升级普惠金融站点服务。通过打造和升级社区型、景区型、政务型为主的多种运营模式的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党建+”“景区+”“政务+”多场景融合。本行建成了全省首家景区普惠金融服务站、首家社区普惠金融服务站、全市首家政务型普惠金融服务站,让金融服务触角延伸至每家每户。二是升级线上金融服务渠道。通过大力推广手机银行、云服务、百福快贷小程序、小额贷款线上化等线上服务渠道,简化优化业务流程,让广大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通过畅通线上金融服务,满足了广大群众线上实现基础金融、线上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三是升级政银合作推进模式。通过拓展“党建+金融助理”服务模式,完善金融助理职能,积极发分发挥金融助理的纽带作用,实现党建与金融同向发力。
(三)绿色信贷服务情况
1.信贷总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将绿色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报告期内,本公司绿色信贷贷款余额4330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0824万元,增幅33.32%。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4068万元、清洁能源产业贷款3000万元、生态环境产业10560万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15680万元。
2.组织领导情况。本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为副组长,零售金融部、风险管理部、金融市场事业部、计划财务部为成员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绿色金融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零售金融部,具体负责绿色金融发展工作,组织网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开展绿色金融创新。
3.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大绿色企业金融资金供给。积极开展“整园授信”活动,加大对园区绿色企业对接力度。以农业示范基地和生态园区为重点,将节能减排、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农林开发、自然生态保护、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项目作为重点行业领域,提供金融信贷服务,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二是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审批绿色贷款项目,缩短绿色贷款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客户尽早实现节能减排经营目标,促进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三是强化绿色信贷业务能力。通过组织信贷人员参与绿色信贷业务培训,重点加强绿色环保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贷管理人员绿色信贷营销及风险识别能力,重点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支持绿色信贷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
本行认真贯彻省联社年会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引擎,以大抓落实、大干实事为鲜明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策略和战术,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持续推动“八行战略”走深走实。不断加强完善内控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本行报告期内及未来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国别风险等。
信用风险管理情况:本行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不断完善信用风险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信用风险,做好信用风险处置化解工作,主要信用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省联社相关办法细化贷款“三查”指导操作实施细则,从制度上明确每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点;二是定期组织风险排查。按月组织信贷资产质量排查,先后开展信用风险、贷款“三查”、呆账核销、异地贷款、融资担保公司、大额贷款及关联客户等十多项信贷业务风险排查,推动信贷风险底数更清、情况更明;三是开展重点领域治理。组织开展异地贷款和银团贷款“清零”行动,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严格执行贷款“三查”。秉承合规经营的理念,强化规制流程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坚守客户准入底线不动摇,杜绝以业务发展需要、同业竞争激烈等为由违反规章制度、放宽准入条件,从严从实把好新增贷款质量关,同时加强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实现风险前置;五是紧盯不良贷款处置。坚持提前谋划,有效加大不良清收重视程度,提前布局重点,明确目标计划,有针对性的确定完成目标计划的重点攻坚项目,提前做好处置前的准备工作;实行分级处置,对全行大额不良贷款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比较收回的难易程度,通过持续性的细查家底、细分台账、细化措施,形成大额分级处置清单,一户一策,按周、月、季确定定期重点处置项目及处置措施;六是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根据国家金融经济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发挥金融作用,专注服务本地经济,加大单户1000万元以下尤其是100万元以下涉农、小微、扶贫等普惠金融领域投放力度,2024年末,本行单户10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占比为72.05%,较年初提升2.47个百分点。
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本行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前瞻性和精细化程度,主要流动性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一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强化各部门流动性管理职能,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具体为监测资金的流动性,识别、分析、评价可能或已经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并根据风险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置,实现早期预警,早期控制,早期化解;二是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分析。定期监控资产负债期错配与现金流缺口情况,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以确保在压力测试情况下依然不会出现流动性匮乏的情况。关注资产和负债到期日的匹配,合理安排负债结构,有效控制规模和期限的匹配差异,保证到期债务的支付;三是强化业务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动态,加强对全行资金支付情况的持续跟踪监测,及时关注流动性风险;四是强化资产负债期限管理。一方面加大存款组织力度,尤其是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揽储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调整存款业务结构模式;另一方面不断优化贷款期限结构,积极做好短期贷款投放,减少期限较长的企事业贷款投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努力提升信贷资金的到期变现能力,多举措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以增强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五是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实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健全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升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突发流动性风险,确保在经营过程中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达到以合理成本的负债配置资产增长。
市场风险管理情况:本行一直以来注重加强市场风险管控,主要面临的市场风险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2024年末,本行利率敏感性资产为264.18亿元,利率敏感性负债为236.17亿元,无衍生金融产品和利率期权余额,根据六种利率冲击场景情况来测算,最大经济价值变动额为14.28亿元,利率平行上移250个基点时,净利息收入变化为0.95亿元,存款不变、其他科目利率平行下移250个基点时,净利息收入变化为2.3亿元。一是加强利率风险主动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利率波动,做好逐日盯市及组合公允价值波动实时跟踪,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工作;二是完善市场风险监控体系。不断改善资产的利率敏感性,健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完善利率风险控制和缓释工具;三是强化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研判,深入研究市场,科学制定投资策略,实现风险和效益的最佳组合。
操作风险管理情况:本行持续加强操作风险治理,强化合规理念,积极推进合规建设,将内控合规文化内化于日常经营管理中。一是切实增强操作风险意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员工行为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强化规范操作,严格流程控制,营造审慎合规经营的氛围,建立风险管理和流程管控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岗位监督约束。科学设置内部岗位,建立制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控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强化审计监督警示作用。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序时审计及各专项审计,变事前被动式审计为事前主动式预防性检查。
声誉风险管理情况:2024年,本行较好地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同时注重提高全员的声誉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舆情事件的应对能力,并注意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了解员工中漫延的一些不良倾向,做好正向引导和化解工作。一是加强舆情监测及媒体宣传。指定专人每天上午、下午2次浏览网络舆情,同时记录监测时间、舆情摘要、应对措施、舆情预测等内容;加强媒体关系的日常维护,通过正面宣传等方式巩固合作关系,在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风险事件上积极争取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各网点及部室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按有关制度要求上报信息;慎重接受媒体采访,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二是切实抓好日常业务监测。做好信贷、理财、第三方代理等业务的规范销售、客户投诉处理等敏感度高的各相关环节工作;三是做好客户投诉和信访维稳。加强客户投诉管理,改进客户服务,建立声誉风险防范日常监测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好信访维稳关口前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沟通交流,融洽关系,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
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本行建立完整、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防控技术和管理程序,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与管控。一是对业务产品与制度流程开展全覆盖的法律合规论证,认真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及重大项目的合规风险;二是突出加强业务经营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风险管控;三是筑牢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2024年,先后开展资产质量排查、贷款“三查”履职风险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风险排查。提升全行员工合规意识,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信贷文化、清廉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风险观与效益观,将合规理念贯穿于经营各环节和管理全过程。
国别风险管理情况:本行认真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国别风险管理。一是增强国别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国别风险评估和识别的准确性,对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现状及趋势加强了解,深度分析政治经济环境,形成对国别风险的有效判别;二是优化国别风险管理框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及风险应对能力,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战略目标、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管理自身面临的国别风险;三是提升国别风险管理水平。国别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高度关注其风险的复杂性和传染性,本行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力量,通过各信息渠道了解国别风险情况,不断提升国别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 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一)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方法
本行制定了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金融资产分类揭示本行金融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
零售资产风险分类方法:零售资产包括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小微企业债权等。对零售资产开展风险分类时,在审慎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和偿付意愿基础上,可根据单笔资产的交易特征、担保情况、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逐笔分类。其中: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可采取脱期法进行分类。
非零售资产风险分类方法:非零售资产是指除零售资产之外应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金融资产。对非零售资产开展风险分类时,应加强对债务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以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重点考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偿付意愿、偿付记录,并考虑金融资产的逾期天数、担保情况等因素,在逐笔分类基础上综合该债务人其他债权情况进行分类。
- 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程序
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按照“初分、认定、审批”三级程序,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确保分类过程的独立性,以及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1.风险分类初分。初分经办人员收集、整理金融资产档案,及时发起风险分类,明确提出风险分类初分意见。
2.风险分类认定。由本行对口业务条线管理部门的认定小组对初分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分结果的准确性进行集体讨论,并提出风险分类认定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牵头部门审批。
3.风险分类审批。牵头部门、高级管理层、风险委员会依据各自权限对金融资产风险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批。对须风险委员会审批的资产,由牵头部门提出分类意见后,提交本行风险委员会审批。
- 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信贷资产 |
信用卡 |
金融市场业务 |
应收款项 |
正常类 |
1,501,451.22 |
7,283.05 |
938,925.96 |
12,598.06 |
关注类 |
61,808.10 |
231.89 |
0.00 |
99.59 |
次级类 |
17,606.24 |
41.85 |
0.0 |
156.93 |
可疑类 |
43,491.76 |
96.73 |
0.00 |
195.29 |
损失类 |
1,028.30 |
398.68 |
0.00 |
670.05 |
金融资产总额 |
1,625,385.62 |
8,052.20 |
938,925.96 |
13,719.92 |
- 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加强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按照“对内优化、对外简化”原则,制定完善制度、流程、标准文本,健全操作细则,做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保证规制流程对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每个环节的全覆盖。健全监督体系,运营主管对各个岗位执行制度、业务合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风险把关。运用远程电子监控、异常交易信息监控、反洗钱系统、事后监督系统、信贷业务后台集中管理等非现场监控手段,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
内部审计以省联社改革和开展“公司治理提升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内审工作,制定了《吉安农商银行 2024 年审计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开展了9个网点及主发起的一家村镇银行的序时性审计、51人次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征信管理、金融消保、柜面、反洗钱、普惠信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全面风险、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制度建设有效性等23个专项审计。审计内容涉及柜面运营、信贷管理、员工行为、安全保卫、电子银行、反洗钱、内控管理、业务经营、关联交易、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科技等多个方面。对审计发现问题梳理归纳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形成审计管理提示,提出整改意见,有效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内部控制,维护了金融稳定。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及议事规则。本行在高级管理层面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同时也明确高管层面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明确由法律合规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董事会、高管层及合规管理部均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建立了独立的、总括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基本工作相关的专门制度。主要有:《吉安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吉安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吉安农商银行消费投诉事项处理操作规程》《吉安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吉安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完整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确保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制度保障。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按要求实施理财“双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建设维护,在所有营业网点公布了客户投诉电话、设置了投诉意见箱和投诉意见簿,及时处理内、外部投诉件,建设了白塘支行和青原支行两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坚持以营业网点为主阵地,运用网点LED显示屏、报刊、电视、广播等途径,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教育网络,持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有效性。
二、2024年金融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2024年,本行受理各渠道消费投诉合计165笔,其中撤销投诉、重复投诉等情况合计117笔。
从金融消费者投诉办理渠道看:前台业务渠道投诉126件,占比82.42%;中、后台业务渠道投诉39件,占比17.58%。在前台业务渠道投诉中,消费者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后发生的投诉10件,占比7.94%;在营业现场办理业务后发生投诉79件,占比62.7%;在自助机具、第三方渠道等其他业务渠道办理业务后发生投诉37件,占比29.36%。
从金融消费者投诉业务类别看:借记卡相关业务投诉57件,占比34.55%;信用卡业务投诉22件,占比13.33%;贷款业务投诉46件,占比27.88%;支付结算等其他业务投诉40件,占比24.24%。
从金融消费者投诉原因看:因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 35件,占比21.21%;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 45件,占比27.27%;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17件,占比10.3%;因业务操作及效率引起的投诉12件,占比7.27%;因定价收费引起的投诉9件,占比5.46%;因信息披露引起的投诉3件,占比1.82%;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19件,占比11.52%;其他原因引起的投诉25件,占比15.15%。
三、已采取措施
本行积极落实消费投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不断加强投诉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溯源整改机制和投诉处理回避机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投诉管理体系架构建设,加强对全行投诉工作的督导力度,优化统一的投诉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投诉处理质效。
本行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初心使命,标本兼治强化投诉全流程管控,提升全员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持续提高服务水平与消费者满意度,共同为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而努力。
第五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024年末,本行共有股东749户、股权总额74087.1819万股,报告期内转让股权10笔,共计89.32444万股,其中司法裁决过户1笔,共计43.5372万股;2024年度本行前十大股东未发生变动。具体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持股比例 |
1 |
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67% |
2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4.50% |
3 |
吉安华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50% |
4 |
江西佳宇陶瓷有限公司 |
4.50% |
5 |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0% |
6 |
深圳市中泰来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30% |
7 |
思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00% |
8 |
江西庐陵水泥有限公司 |
2.00% |
9 |
吉安市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9% |
10 |
吴元福 |
1.80%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实收资本增加14526898元。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股金分红按2%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利,股东应得送股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1元/股的价格折算为现金分红,由此增加股本14526898元。
报告期内,无其他分立合并事项。
三、股权结构
类别 |
持股数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38130.59 |
51.47% |
自然人股 |
35956.59 |
48.53% |
其中:职工股 |
7624.53 |
10.29% |
合计 |
74087.18 |
100% |
四、本行董、监事股东出质情况
2024年末,本行董、监事股东未将股权进行出质。
五、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投资事项。
六、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行长未受到司法部门处罚。
七、关联交易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关联自然人(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上述人员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本行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包括授信、资产转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规定,授信审批、风险定价及服务交易等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2024年,本行资本净额为195345.21万元。关联交易中有6户企业法人和5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贷款,贷款余额合计16384万元,占资本净额的8.39%(其中:企业法人关联贷款余额16045万元,占资本净额的8.21%;自然人关联贷款余额33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18%),关联交易中有2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信用卡,授信金额合计7万元,占资本金额0.004%。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发生重大法人关联交易5户,贷款金额15105万元,其中:董事罗邦平关联方安福观山水电有限公司1笔,贷款金额780万元;董事孙建中关联方4笔,分别为吉安市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1笔,贷款金额9130万元,江西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贷款1笔,贷款金额2940万元,江西文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贷款1笔,贷款金额1360万元,吉水县文山酒店有限公司贷款1笔,贷款金额895万元。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
(三)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1.本年度发生一般法人关联交易1户,董事邓名煌关联方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2笔,贷款金额1000万元。
2.本年度发生一般自然人关联交易6户,共7笔,贷款金额1339万元。
3.本年度发生一般自然人信用卡关联交易3户,授信金额17万元。
以上一般关联交易操作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交易。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4年3月1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徐文辉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吉金监复〔2024〕9号)。
(二)2024年6月1日,本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吉安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选聘王春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6月28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王春飞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吉金监复〔2024〕53号)。
(三)2024年8月21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廖建伟为吉安农商银行董事长》《聘任左江萍为吉安农商银行行长》的提案;8月22日,本行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报备了《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廖建伟任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报告》。2024年11月5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关于左江萍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吉金监复〔2024〕104号)。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以上重大事项均在本行官方网站披露。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廖建伟 |
男 |
吉安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
2 |
左江萍 |
女 |
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
3 |
徐文辉 |
男 |
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 |
4 |
罗邦平 |
男 |
非执行董事 |
5 |
何广文 |
男 |
独立董事 |
6 |
汤超义 |
男 |
独立董事 |
7 |
王春飞 |
男 |
独立董事 |
董事简历:1.廖建伟,男,1975年4月出生,江西龙南人,中共党员,1994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左江萍,女,1975年2月出生,江西安福人,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3.徐文辉,男,1977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4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
4.罗邦平,男,1960年1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董事,为股东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董事。
5.何广文,男,1963年11月出生,四川达州人,吉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6.汤超义,男,1964年10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吉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子兵法管理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7.王春飞,男,1980年2月出生,江西南城人,吉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1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监事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黄文彬 |
男 |
监事长 |
2 |
钟薇 |
女 |
职工监事 |
3 |
彭希 |
女 |
职工监事 |
4 |
邓小英 |
女 |
股权监事 |
5 |
黄银根 |
男 |
股权监事 |
6 |
敖月兰 |
女 |
股权监事 |
7 |
李桂莲 |
女 |
外部监事 |
8 |
彭玉慧 |
男 |
外部监事 |
9 |
舒小豪 |
男 |
外部监事 |
监事简历:1.黄文彬,男,1975年6月出生,江西石城人,现任中共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吉安辖区党组纪检组长,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2.钟薇,女,1981年2月出生,江西万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职工监事,现任吉安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3.彭希,女,1989年10月出生,江西泰和人,吉安农商银行职工监事,现任吉安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
4.邓小英,女,1977年11月出生,江西永丰人,吉安农商银行股权监事,现任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为股东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派监事。
5.黄银根,男,1966年6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股权监事,为本行股东,现任吉安市银星手套厂法定代表人、吉州区诗词楹联学会会长、吉州区文联副主席。
6.敖月兰,女,1965年7月出生,江西新干县人,吉安农商银行股权监事,为本行股东,现为中国联通吉安市分公司退休人员。
7.李桂莲,女,1971年12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为井冈山大学商学院财会教师。
8.舒小豪,男,1953年6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为井冈山大学商学院退休教授。
9.彭玉慧,男,1969年3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吉安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任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吉安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三)本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序号 |
姓名 |
担任职务 |
变动原因 |
时间 |
1 |
周斌 |
董事长 |
因工作调动辞任 |
2024年8月21日 |
2 |
曾绍敏 |
董事 |
因工作调动辞任 |
2024年8月21日 |
3 |
邓名煌 |
非执行董事 |
因个人原因辞任 |
2024年6月12日 |
4 |
孙建中 |
非执行董事 |
因个人原因辞任 |
2024年7月12日 |
5 |
邹云龙 |
监事长 |
因工作调动辞任 |
2024年9月30日 |
6 |
程焕三 |
股权监事 |
因个人原因辞任 |
2024年3月1日 |
7 |
陈健庚 |
外部监事 |
在本行担任外部监事时间达到六年 |
2024年5月15日 |
(四)董事监事兼职情况
1.本行职工董事、执行董事不存在兼职情况。
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非执行董事罗邦平担任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福观山水电有限公司、吉安赛塘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吉安市汇邦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吉安市华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宇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源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吉安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何广文担任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汤超义担任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王春飞担任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本行职工监事不存在兼职情况。
非职工监事(股权监事、外部监事)兼职情况:
股权监事邓小英担任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
股权监事黄银根担任吉安市银星手套厂法定代表人职务,担任吉州区诗词楹联学会会长、吉州区文联副主席。
股权监事敖月兰不存在兼职情况。
外部监事彭玉慧担任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担任吉安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外部监事李桂莲担任井冈山大学商学院财会教师。
外部监事舒小豪不存在兼职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分管工作 |
1 |
廖建伟 |
男 |
党委书记、 董事长 |
|
2 |
左江萍 |
女 |
党委副书记、 行长、董事 |
|
3 |
黄云根 |
男 |
党委委员、 副行长 |
分管业务拓展部、金融市场事业部、安全保卫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合规管理部工作 |
4 |
徐文辉 |
男 |
党委委员、 副行长、董事 |
分管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事业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技部工作 |
5 |
杨 峰 |
男 |
党委委员、 副行长 |
分管办公室、稽核审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评审部工作 |
6 |
郑 玮 |
男 |
计划财务部 负责人 |
主持计划财务部工作 |
7 |
肖燕莹 |
女 |
稽核审计部 总经理 |
主持稽核审计部工作 |
8 |
朱 旭 |
女 |
合规管理部 负责人 |
主持合规管理部工作 |
9 |
邱 琳 |
男 |
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
主持办公室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廖建伟,男,1975年4月出生,江西龙南人,中共党员,1994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左江萍,女,1975年2月出生,江西安福人,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3.黄云根,男,1974年8月出生,江西吉水人,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4.徐文辉,男,1977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4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
5.杨峰,男,1976年9月出生,江西万安人,中共党员,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6.郑玮,男,1981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7.肖燕莹,女,1975年1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8.朱旭,女,1989年10月出生,江西安福人,中共党员,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合规管理部负责人。
9.邱琳,男,1984年7月出生,江西万安人,中共党员,200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
三、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情况
本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内设15个部室,分别为综合工作部、办公室(下设后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零售金融部(下设信贷管理中心、业务拓展中心、电子银行中心、普惠中心、信息科技中心)、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金融市场事业部、清收事业部、授信评审部、安全保卫部(下设远程监控中心)。下辖27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营业部、13个支行、13个分理处。员工总数为457人。
四、薪酬政策及管理
本行制定了与经营目标相关的薪酬政策,建立了以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薪酬管理体系,制订了《吉安农商银行2024年网点员工绩效薪酬考核暂行方案》《吉安农商银行等级行薪酬考核暂行方案(修订)》《吉安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等薪酬制度,明确了员工的薪酬考核与管理。
本行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根据江西农商银行员工等级档次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是依据本行绩效考核方案及等级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等考核办法,根据员工工作量计价及业绩指标考评结果兑现的薪酬,绩效薪酬坚持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成本计价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发展的原则。奖励薪酬主要是针对业务经营短板进行专项激励,对员工完成特定的目标任务、作出特殊贡献、实现利润增长等情况进行奖励的薪酬。本行年度薪酬总额按《江西辖内农商银行薪酬总额管理办法》核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当年职工人均薪酬及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等因素由省联社核定。2024年,本行董事会税前薪酬合计15.48万元;监事会税前薪酬合计10.56万元;主要高级管理人员7人,税前薪酬合计319.98万元,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含支行行长、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共18人,税前薪酬合计524.18万元。
为加强对员工薪酬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员工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评工作。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薪酬日常管理小组和绩效考评小组,薪酬日常管理小组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薪酬管理工作。
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制度。本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1%,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风险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40%,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2024年累计扣缴延期支付薪酬540.34万元,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累计扣缴130.05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累计扣缴410.29万元。2024年已兑付延期支付薪酬428.18万元,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已兑付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已兑付428.18万元。
五、当年培训工作
围绕业务重点方向与员工岗位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涵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内容,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同时鼓励员工分享实践经验,丰富授课形式,全年开展培训50余次,培训20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全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第七章 公司治理信息
一、整体评价
本行严格遵循《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五位一体的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权责分明、协同制衡,确保决策机制科学高效。通过深化党建与治理有机融合,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前置程序,将党的领导深度嵌入公司治理全流程。近年来重点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准则,通过年报、临时公告等渠道及时向股东及监管部门披露治理动态,保障利益相关方知情权。未来将结合监管政策导向及行业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治理体系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与透明度。
二、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本行严格按《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024年6月1日,在本行办公大楼25楼会议厅召开了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共有133位股东(或其委托代表)出席了会议,股份52058.3928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1.67%,符合法定出席人数要求及《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财务预算草案》等12项提案,形成表决决议3个;听取《吉安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的报告》《吉安农商银行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的报告》等4项报告;印制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发给每位股东,并聘请吉泰律师事务所康镇静律师现场讲解新《公司法》要义。
三、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本行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职责。报告期内,履职满半年以上董事8人,其中非执行董事5人(含独立董事3人)。共召开董事会9次,所有董事均亲自参加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吉安市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吉安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召开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等70项提案;听取《吉安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下半年审慎监管会谈纪要》等42项报告;听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管评级结果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监管意见书》等5项通报;组织学习三次,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公司法〉修订对董监高制度的影响》《法人义务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内容。
(二)专门委员会情况。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合规、业务连续性、普惠金融等十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31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10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合规委员会会议2次、业务连续性委员会会议1次、普惠金融服务委员会会议2次、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并表决《吉安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吉安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吉安农商银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预案》等68项提案。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何广文、汤超义、王春飞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切实维护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亲自参加董事会全部会议及年度股东大会,并发表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能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通过深入企业、乡村和基层网点进行实地调研,与其他董事、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交流等方式,了解本行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同时,关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本行动态。在此基础上,能够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年度内,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对董事会各项提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情况。本行监事会行使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等职权。本行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3人,职工监事3人,非职工监事3人,设监事长1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按照《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审议和听取提案共128个,形成表决决议35个;组织培训3次,审议表决通过了《吉安农商银行2024年度风险限额及风险偏好陈述书》《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评价报告》《吉安农商银行数据治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35个提案,形成表决决议35个。听取了2023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联交易控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征信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等。组织监事学习《关于优化〈全省农商银行章程(范本)〉的几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法人义务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制度。
(二)专门委员会情况。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2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并表决《吉安农商银行2024年度风险限额及风险偏好陈述书》《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24项提案。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并表决《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表(监事会最终评价)》《吉安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的报告》等15项提案。
(三)外部监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李桂莲、彭玉慧、舒小豪能够认真履行外部监事职责,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召开的监事会均亲自出席。外部监事均能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学习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并通过与其他监事、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为监事会监督和本行经营层提供有益参考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年度内,外部监事未对监事会的各项提案事项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本行严格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合规高效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行信息。报告期内,本行在《井冈山报》发布1份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本行官网发布1份年度信息披露报告,1份社会责任报告,22份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份股东大会公告。
第八章 审计意见
本行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胡玲、袁爱珍签字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赣惠普内审字〔2025〕第013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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